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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技术是反节育派释放出的又一个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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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凤美把中国学者对胚胎进行基因编辑归罪于独生子女政策,易富贤把中国的几乎一切问题都归罪于独生子女政策。在把这一政策当作(万能)替罪羊的同时,他们俩以及与他们论点相似的人都把真正的罪魁祸首轻轻放过。那就是儒家思想中那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千古垃圾。 这 8 个字,用另一句同样曾被汉人知识分子奉为最高行为准则的话来解释,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而女性要遵守的则是“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父权制下,君主拥有对臣下臣民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作为微型暴君的男性家长同样对妻儿子女甚至寡母享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 可是作为儿女尤其是女儿,对自己的身体拥有多少决定权呢?对此,汉人传统也有自己的“规定”,那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换言之,就是儿女对自己的身体,是连一根毫毛的权利都没有的。 凭借这些行为准则的授权,千百年来,汉人父母可以随便处置儿女尤其是女儿的生命,主宰其生活。他们有权把不想要的初生女儿杀死;有权给她裹上小脚,把她人为地弄成残废,“编辑”成男权制度下完美驯顺的性奴、繁殖工具和家务奴隶;有权把她卖给别人当妻妾、婢女甚至妓女;有权决定儿女跟谁结婚。 结婚之后,丈夫和公(婆)天然地继承了女性父(母)亲对她的绝对控制权,例如有权决定她生多少孩子,如果她没能生下他们想要的孩子尤其是儿子,他们有权休掉甚至卖掉她。而她绝无任何权利反抗这样的控制——除非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挨到公婆去世、儿女长成,她才能摆脱部分控制,同时变成男权制的帮凶。 跟那样的时代相比,如今的儿童和女性对自己的身体和生活拥有更多的自由权和保障。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微型暴君们利用女性做繁殖工具的欲望,也在客观上让我这样出生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女性有机会接受更好的教育,享有更多的经济自由权。 但作为微型暴君的汉人男性家长从未放弃控制儿童和女性身体生命的企图。选择性地堕掉女胎,不过是昔日杀(女)婴的现代版。对胚胎加以基因编辑以制造出更“完美”的孩子,也不过是通过折断女童双脚骨头以制造出完美女奴的升级。而“反计生教授”杨支柱,至今认为贩卖儿童是“积德”。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新的只是作恶的理由。以前微型暴君们打着维护儒家道德的至高至尚、绝对政治正确的旗号控制儿童和女性的身体和命运